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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妇幼保健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7日浏览:7914

项目名称:南江县妇幼保健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南妇幼采磋〔2021〕3号

 

更正事项一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八、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南江县妇幼保健院(南江县集州街道米仓山大道文庙滨河路168号)第二综合大楼十四楼会议室;根据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报价文件(邮寄地址见十二条)。

现更正为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八、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南江县妇幼保健院(南江县集州街道米仓山大道文庙滨河路168号)第二综合大楼十四楼会议室;根据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磋商文件(邮寄地址见十二条)。

 

更正事项二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

四、响应文件:

(八)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

1.所有报价货币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报价,在磋商现场由评审委员会通知现场报价(报价表格式由采购人现场提供,格式详见第三章)。

3.本次磋商采购最后报价采用现场报价,通过资格审查及实质性审查的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进行报价。

 现更正为: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

四、响应文件:

(八)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

1.所有报价货币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报价,在磋商现场由评审委员会通知现场报价(报价表格式由采购人现场提供,格式详见第三章)。(该条删除不要)

3.本次磋商采购最后报价采用现场报价,通过资格审查及实质性审查的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进行报价。(该条删除不要)

  

更正事项三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

四、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3.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现更正为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

四、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3.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该条删除不要)

 

其余事项不变!

 

 

                                         南江县妇幼保健院

                                         2021年12月17日


南江保健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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