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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南江县妇幼保健院关于设备部件维修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0日浏览:82833

   根据医院需要,现将设备部件维修服务挂网采购,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江县妇幼保健院设备部件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数量、技术要求及预算控制价

   数量:1台   预算控制价:25万元

   技术参数

▲部件维修服务完成后,能达到设备正常运行要求。

▲部件维修服务完成,质保期内,部件完好率不低于95%,若由该部件引起的设备年开机率低于95%,每超过一天,部件质保期顺延三天。

接到报修电话0.5小时响应,故障不能电话解决,工程师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服务。

质保期内,提供无限次的技术服务,包括电话服务和现场服务,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通过维修,部件须达到设备正常运行条件,不得影响正常诊疗工作。(提供承诺函)

6、▲经维修,图像质量不满足使用要求,供货商须继续维修达到使用条件;经两次及以上维修,仍达不到使用要求,院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供货商赔偿院方直接及间接损失,赔偿损失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

三、商务要求

1、免费运输、安装调试。

2、▲更换后的旧备件由供货商免费回收返厂。

3、交货时间 :采购合同签订后3日内进行维修。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部件维修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3日内支付总合同金额90%的服务费,剩余10%的服务费在质保期结束后一周内支付。

5、▲质保期:部件质保期为曝光20万秒次或1年(验收合格后),先到为准。在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发生损坏的,中标人需继续维修至正常使用为止。

注:▲为重要参数,应尽量满足,不满足做扣分处理

★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报价方式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附表要求格式,实行密封,以预算控制价以下报价(必须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高于预算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低于预算控制价50%或低于其他供应商有效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为无效报价。可单独响应,供应商应按所响应包号单独编制响应文件。

四、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

3.营业执照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1月1日以后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者完税证明);

6.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提供承诺函)。

9.提供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10.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五、响应文件制作

响应文件包括资格部分、其他响应(技术、报价等),响应文件含一正三副,然后封装,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用A4纸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2日18:00前。有意参与的单位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或委托书现场提交到南江县妇幼保健院第三综合大楼三楼采购办,逾期不予受理。

七、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2024年2月23日上午9:00,评审地点:南江县妇幼保健院第二综合大楼十四楼会议室。实行磋商报价,响应文件自行携带至现场。

 八、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在满足公告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进行现场评审,结合公司业绩实力、报价、售后服务进行综合评分,

九、联系方式

0827-8261609    13808235831               

联系地址:南江县集洲街道文庙滨河路168号。 

 附件1:综合评分明细表

 附件2:响应文件

南江县妇幼保健院

2024年2月19日


南江保健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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