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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出台《巴中市促进人口发展六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7日浏览:6707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促进全市人口健康发展,结合巴中实际,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强化优生优育服务

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生育服务保障能力。逐步推动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提供出生缺陷防控服务,对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在市内医疗机构接受服务的孕产妇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一次性孕产检费补助。

二、切实降低生育成本

严格落实生育保险政策。住院分娩二孩、三孩,在医保基金报销外分别给予顺产1000元、剖腹产2000元一次性分娩补助。

三、切实降低养育成本

发放育儿补贴。对二孩、三孩家庭,给予二孩2000元、三孩5000元一次性育儿补贴金,分三年按4:3:3比例兑现到位。

发展普惠托育,按政策配套到位普惠托育资金。对实际营运普惠托位给予500元/个/年补贴。

给予购房补贴。市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二孩、三孩家庭,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可在享受现有购房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分别享受3000元、5000元一次性财政补贴。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政策。

落实保障制度。依法落实产假、哺乳假、陪产假、育儿假等生育休假制度。依法保障女职工劳动就业合法权益。建立二孩、三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基本医疗保险费财政代缴制度,支持多孩家庭优先申请公租房。

四、切实降低教育成本

减免教育费用。对市内幼儿园(小班、中班、大班)在读的二孩、三孩家庭每学年分别补助保教费500元、1000元。免除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三孩学生课后服务费,鼓励民办学校参照公办学校减免义务教育阶段三孩学生相关费用。

五、促进创业就业聚人

严格落实巴中最新人才政策,扩大政策性岗位供给,挖掘存量、动态补员、无缝衔接,鼓励企事业单位增加见习岗位;大力实施人才回引计划,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吸引更多人才来巴返巴就业创业;深化校企合作,与省内外大专院校、企业联办职业教育,完善“订单式”人才培养。

对市内民营经济主体新吸纳市内外来巴返巴人员就业并为其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按1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

六、优化人口发展环境

鼓励落户巴中。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落实市外居民在我市城镇“零门槛”落户。倡导外出人员留户巴中。

在发展“优教”“优医”“优养”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本措施自2024年6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如国家、省出台更优政策,从其规定。


南江保健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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