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医保政策>>政策宣传>>巴府办规〔2022]9号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

医院新闻

巴府办规〔2022]9号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7日浏览:5950

image.png



巴府办规〔2022〕9号 关于印发巴中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



南江保健院  供稿

Copyright © 南江县妇幼保健院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1006134号    川公网安备51190002000112     网站技术支持巴中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