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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妇幼保健院 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供应商采购 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2日浏览:7461

我院拟对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市场信息征集,现将项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医院基本情况

南江县妇幼保健院位于南江县集州街道米仓山大道文庙滨河路168号,始建于1959年,2016年加挂“南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南江县妇女儿童医院”名称。属国家级爱婴医院、 四川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示范基地、四川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定点机构、全县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中心。是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妇幼保健院专科联盟单位,成都市妇女儿童医院医联体单位,东西部协作帮扶单位。医院先后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等荣誉称号。2023年创建国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医院占地20余亩,建筑面积49278.35平方米,业务用房40270平方米。现有在岗职工34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93人,高级职称46人。编制床位300张。医院坚持“大专科、小综合”的发展方向,保健与临床深度融合,以“儿童保健部、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计划生育服务部)”三大部中心化模式运作。开展有导乐分娩、水中分娩、儿童青少年视力防控、产后康复理疗、中医康复保健等特色医疗保健服务。

二、项目建设内容

购置信息化软、硬件设施设备,达到三级医院电子病历5级、二星智慧医院标准,建设医院智慧化物流、智慧医疗系统、配置医院智慧药房、智慧后勤、智慧安防等功能,逐步实现智慧化医院目标。

三、项目投资

项目估算总投资4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3000万元,自筹及其他资金1000万元。

四、报名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记录,无违法违纪记录;

6.具有本项目相应经营范围;

7.具备类似经验或业绩及服务能力,并具备相关证明材料;

8.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参加市场调研需要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证书)等;

2.项目经办人员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4.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5.国家对该行业要求的其他相关资质;

以上资料按序装订成册,加封面,封面包含报名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显著信息,均需加盖报名企业鲜章。

*递交资料时间截止于市场调研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

六、调研主要内容

1.供应商单位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规模、人员等情况。

2.针对本项目拟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增加信息化硬件设施设备、智能化系统等)。

3.报价:设备购置、安装、智能管理系统使用、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4.业绩:相关同类型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5.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后续质保等。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所有资料密封后递交。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15681669696

地址:南江县集州街道米仓山大道文庙滨河路400号(妇幼保健院)


南江保健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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