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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妇幼保健院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询价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0日浏览:8874

各潜在供应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要求“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为保证我院2025年度信息系统安全,现将2025年度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公告如下,邀请符合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

二、项目需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要求“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以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要求“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运营、使用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择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测评机构,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等技术标准,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状况开展等级测评”。

测评内容包括技术和管理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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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安全性测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

2.管理安全测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

测评对象及范围

本次等级保护测评系统包括:

依据标准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②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③GB/T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④GB/T28449-2018《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

⑤GB/T36627-2018《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试评估技术指南》

⑥《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 [2007] 43号

⑦《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公信安 [2018] 765号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四、邀请报价方式:

1.报价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3日。

2.报价文件报送地址(可邮寄):四川省南江县集州街道米仓山大道文庙滨河路400号(保健院新院区),邮编:636600。

3.报价文件要求:一式2份,正本1份,副本1份,投标《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鲜章。

五、询价单位和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15681669696

南江县妇幼保健院采购办:0827-8621609

监督电话:0827-8268381(南江县采管办)

0827-8230904(南江县卫生局监察室)

0827-8621607(南江县妇幼保健院纪检办)

 

项目其他要求.docx


 

                                南江县妇幼保健院

                                   2024年12月10日


南江保健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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