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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妇幼保健院职工食堂承包经营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0日浏览:4638

南江县妇幼保健院职工食堂

承包经营招标文件

目  录

 

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第一章 招标项目概况

第二章 承包经营要求

第三章 承包费用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1.关于招标方式

2.关于招标文件

3.关于投标方

4.关于投标文件

5.关于开标

6.关于定标

7.关于废标

 

 

 

 

 

 

 

 

职工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南妇幼竞标20181

 

经研究决定,南江县妇幼保健院职工食堂对外承包,按照相关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具有相应资质和承包意向的个人或企业参加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内容:职工食堂承包经营权。

2.投标开始时间:2018910上午11:30

   投标截止时间:2018914上午9:00

3.投标地址:南江县妇幼保健院总务科

4.投标报名时须向招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招标结束后,未中标者当场返还,中标者冲抵承包管理费。

5.开标时间和地点:2018914上午9:00,南江县妇幼保健院七楼会议室。

 

 

                                 南江县妇幼保健院

                                 2018年9月10

 

 

 

 

第一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第一章  招标项目概况

 

1.用餐人数:招标方平时在食堂用餐的员工和病员约100余人,根据医院业务淡旺季变化有所变动。

2.医院职工食堂1个,每天需向6个楼层的职工和病员送餐。

3.食堂设备:食堂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操作台、消毒柜等所有设施设备均由招标方提供。投标方需提供相应的设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承包期满后,在厨房设备完好无损的情况下,招标方将设备保证金全额退还。

 

第二章  承包经营要求

 

1.承包期限: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投标方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招标方领导,并制订和实施配套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招投标双方应签订《食堂承包合同》。

3.投标方在保证菜品质量的前提下,相同数量和菜式的菜品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格,同时招标方员工就餐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4.投标方负责食堂的饮食卫生安全,并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书》。招标方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人员身体健康,影响招标方声誉,投标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招标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管理费和设备保证金。

5.投标方如果是企业法人,则投标方须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办理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食堂内的工作人员属于投标方的员工,与招标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食堂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由投标方负责。如因用电、用火、用气等引起的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由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6.投标方可以承接医院职工或病员的小炒服务,小炒菜品的标准由投标方自行确定。

7.由于招标方的行业特性,投标方在承包期间须向特殊病员(如孕产妇)提供夜间营养餐,食堂夜间需有人值班。

 

第三章                                      承包费用

 

1.承包期间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等费用均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2.投标方中标后与招标方正式签订《食堂承包合同》时,需向招标方支付食堂设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

3.投标方在承包期间需向招标方缴纳质量保证金3.6万元,招标方在承包期间有权对投标方每月进行食堂质量考评,考评以职工满意度和病员满意度为标准,总满意度需达到60%及以上,如果低于60%,招标方按每月3000元扣除质量保证金,承包期满退还余下的质量保证金。若投标方连续两月总满意度低于60%,招标方可约请投标方就食堂管理进行谈话;连续三月总满意度低于60%,招标方可向投标方提出警告;连续四月总满意度低于60%,招标方有权中止承包合同,同时扣除全部剩余质量保证金。

4.投标方在承包期间需向招标方支付管理费4万元。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投标方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

1.关于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投标方按照招标方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提交招标方。招标方组织成立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中标方。

2.关于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招标。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方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投标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文字形式予以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方同样具有约束力。

3.关于投标方

对投标方的资质要求:投标方须具有三年以上从事餐饮行业或职工食堂承包工作经验。投标方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健康证。如投标方为企业法人,还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资质文件(查验原件,复印件存档)。如投标方为个人,须提供个人身份和健康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存档)。

投标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参加投标、开标仪式,并在评标过程中随时接受招标方就投标文件内容提出的质询,并予以解答。

4.关于投标文件

投标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当即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方在同行业对比中所具优势的说明(可附相关菜品搭配说明)。

2)关于投标方行业经验的说明以及可提供的早、中、晚、夜餐菜品、主副食的品种数。

3)投标方的资质证明文件及可查询的荣誉证书。

4)投标文件须打印并由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装订并将密封好的文件交招标方,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本,二副本)。

5)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30天。

5.关于开标

1)招标方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截止时如投标方少于三家,招标方有权宣布此次招标无效。

2)开标时,投标方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参加并签到,否则视为该投标方自动弃权。开标时,先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查验投标人资质。如开标后发现废标,致使投标方少于三家,招标方有权宣布此次招标无效,并重新组织招标。

6.关于定标

1)招标方根据综合评估结果选出中标方。

2)向中标方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公示3个工作日。

7.关于废标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将作废标处理:

1)投标书未密封或密封不全。

2)投标方为企业的无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投标方为个人的无印鉴或签字。

3)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难以辨认、修改或涂抹痕迹明显。

4)投标书逾期送达。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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