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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妇幼保健院成功促进母乳喂养的十项措施 (2018年更新版)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5日浏览:7844


1、全院医护人员必须遵守促进母乳喂养管理规定,认真贯彻执行WHO/UNICEF的“成功促进母乳喂养的十项措施”和“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2、对全院职工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和技能培训,使其能掌握和指导母乳喂养。

3、做好孕妇及亲属关于孕期、分娩期、产后母乳喂养的知识宣教和指导工作。

4、医务人员帮助母亲分娩后即刻开始不间断的肌肤接触,时间不少于90分钟,帮助母亲尽快开始母乳喂养。

5、支持母亲维持母乳喂养及处理常见的困难。因医学指征母婴分开时,应指导产妇正确的挤奶手法,以保持泌乳。

6、医务人员指导母亲不要给母乳喂养的新生儿吃母乳以外的任何食物或液体。除非有医学指征。

7、产后,母亲和新生儿同时回母婴同室区,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婴儿洗澡或治疗,离开母亲时间不超过1小时。

8、鼓励多哺乳,多吸吮,哺乳无时间和次数限制。

9、告知母亲使用奶瓶、人工奶嘴和安抚奶嘴的风险。

10、母婴出院后,其母乳喂养工作转给基层保健组织,定期开展咨询和随访工作。设立24小时母乳喂养咨询热线电话0827-86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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