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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7日浏览:3571

为切实加强我县助产技术服务管理,保障母婴健康和安全。根据《四川省助产技术服务评审标准》《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以及《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标准》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产科质量提升作为我县助产技术服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围绕产科服务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0/10万以下,围产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剖宫产率控制在40%以下,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目标。力争三年内使我县产科技术水平达到市内先进水平。

二、具体任务

1.加强队伍建设,按母婴保健技术分级标准分类管理,逐级达标审查。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产科质量,降低母婴死亡率。

3.严格执行剖宫产审批制度,剖宫产率三年内稳步下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4.提高产科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孕产妇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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