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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落户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31日浏览:2828

 

一、申请材料

1、新生儿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薄

2、《出生医学证明》

3、新生儿父母结婚证

4、《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或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凭证》或街道办(乡镇)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罚证明

5、收养的孤儿、弃婴凭《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

6、国外出生子女回国落户的,应出具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

7、单位或村委、街道办事处证明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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